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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被推荐“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发布时间:2018-06-26  来源:  

  625日,《湖北省关于推荐“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的公示》公示期结束,大冶市作为全省五家县市区之一参评“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湖北省关于推荐“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的公示》提到,根据《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联合开展“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和命名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876号)、《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和《湖北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鄂交农〔201790号)等文件精神,在2016年和2017年省级示范县创建基础上,拟将神农架林区、潜江市、黄石市大冶市、襄阳市南漳县、荆门市钟祥市作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推荐名单,公示时间为5天(621日至25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中提出,要成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应符合八大要求。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有力。成立了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四好农村路”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四好农村路”建设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主要指标纳入县和乡镇政府的绩效考核范围。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和人员经费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比例达100%,农村客运公共财政保障制度基本建立。 

  二是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战、农业农村现代化效果明显。基本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重点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较多的自然村通硬化路问题,贫困发生率和贫困人口明显下降。推动农村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建设,促进农村公路与农田机耕道有机结合,为产业兴旺提供强有力的交通保障。 

  三是群众参与度深,获得感强,满意度高。引导、支持群众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积极创造公益岗位,让广大农民在参与中直接受益,使群众真正成为“四好农村路”参与者、受益者和拥护者。贫困县中,重点考核吸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获益情况和扶贫效果。 

  四是发展基础较好。推荐的“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已命名为省级示范县。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已按要求落实激励政策。推荐县整体水平高或典型经验突出,具备可复制、可推广的价值。 

  五是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农村公路管理职责明确、运转高效,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100% 

  六是大力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AAA级及以上水平,建立了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审核机制,保障建制村通客车“开得通、留得住”,确保农村客运持续提供服务。大力开展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建设,生产生活资料进城下乡便捷高效。 

  七是有路必养、养必到位基本实现。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建立了养护资金增长机制,并在年度预算中反映。大中修养护工程有序开展,全面解决“畅返不畅”“油返砂”问题。优、良、中等路率不低于75%,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 

  八是质量安全基础牢固。农村公路建设市场规范有序,建立了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近两年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近五年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逐年提升,危桥总数逐年下降,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工程质量事故。 

  目前,大冶市创建“四好农村路”工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实现了“全省领跑”,但相对于全国示范的要求,还需要进一步做好“建好、管好、养好、运营好”文章,补强短板,确保创建“全国示范”一举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