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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8-02-01  来源:  

第一部分  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能及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规,组织拟订全市交通运输发展战略、产业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承担协调服务民用航空、铁路、邮政等工作,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信息引导和市交通战备的有关工作。 

  (三)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办法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物流市场监管,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道路、水路旅客运输(含旅游客运、出租客运、城市客运)、物流运输、车船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道路和水路运输服务业等行业管理。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指导全市城乡客运站场、城乡物流配送园区等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拟订公路、水路、物流工程建设和养护相关管理办法、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交通建设市场和工程质量、造价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市行政辖区内港口、码头、渡口和内河、湖泊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监督、船舶检验。负责全市行政辖区内港口、码头经营许可的审批和管理。 

  (七)负责物流企业的市场准入资质核定和物流市场的监督管理、城乡物流配送改革发展工作。推动物流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物流特许经营、多式联运、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农村物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推动全市物流领域信用和统计体系建设。承担全市物流从业人员的培训、职业资格认定、物流企业的分类与评定。指导全市物流系统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八)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查、审批交通、物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协调交通稽查和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和监督管理。 

  (九)指导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道路、水路行业科技、环保、节能减排工作。 

  (十)受市委、市政府委托管理市交通投资集团公司。 

  (十一)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黄石市交通运输局下辖7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市港航管理局、市公路管理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交通物流发展局、市城市客运管理局、市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处、交通重点工程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机关与市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处、交通重点工程办公室合编预算,在职在编人员3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25名,工勤事业编制人员2, 事业编制人员10名。退休人员27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三部分 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部门预算收入1129.19万元,比上年增加154.07万元,增长了15.80%。其中经费拨款(补助)收入1109.19万元,单位往来收入 2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1129.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3.20万元,占总支出的73.7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7.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26.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9.44万元),比上年增加  143.08万元,增长了20.73%项目支出296万元,占总支出的26.21%,比上年增加11万元,增长了3.86% 

  按支出功能分类:交通运输支出1129.2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 我局“三公”经费预算36万元,占全局预算支出的3.19%,较上年预算数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我局公务用车已报废,2018年预算中新增车辆购置支出。分项目情况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下降33.33%,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经费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6.67%,新增公务用车购置费22万元,因我局公务用车已运行使用17年,按规定和程序报废后,2018年需按标准购置。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6.23万元,其中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电费20.15万元、邮电费6万元、物业管理费(租赁)6.73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8.98万元、福利费11.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15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92.4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其中货物类预算40.5万元,政府购买服务类预算151.93万元。 

  五、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