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长江沿线非法码头整治强力推进

发布时间:2016-06-22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优化城市发展环境,依法打击违法违规乱建码头、设施及占用港口岸线、违法经营行为,全面规范港口建设和运营管理,推进生态长江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于310日正式启动了长江沿线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行动,通过3个多月的强力推进,码头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到620,全市已启动拆除123个泊位,占应拆除123个泊位的100%,已基本完成拆除116个泊位,占应拆除数的94.3%

一、基本情况

自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市长江沿线码头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依法依规、属地为主、分类实施、部门联动、平稳推进”原则,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通过采取“源头管控、疏堵结合”的方式,全面整治长江沿线非法码头。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并亲自抓整治。市委书记周先旺、市长董卫民主持召开长江沿线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动员会,并多次听取码头整治情况汇报,深入现场督导整治工作开展。阳新县、黄石港区、西塞山区党政领导把整治工作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全面组织、指挥、督办码头整治工作,为非法码头整治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二是从交通、水利、海事、安监、国土、港航等10个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对沿江非法码头基本情况进行认真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能够有的放矢;三是发布公告,加强宣传报道,深入细致地做好非法码头业主的思想工作,讲清形势,讲清要求,表明市委、市政府坚决取缔非法码头的决心,营造整治舆论氛围,始终保持高位推进态势;四是全面建立了非法码头整治包保责任制度。阳新县县级干部包乡镇,科级干部包码头,黄石港区、西塞山区县级干部包码头,明确任务,倒排工期,确保了整治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五是对长江沿线非法码头实施了停航、停路、停水、停电等“四停”措施,同时把非法码头整治与采石场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一起抓源头控制,迫使非法码头业主自行拆除码头,成效显著。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我市非法码头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随着整治工作的深入,也面临一些困难,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拆除标准未落实到位,未达到初步验收标准。从527日考核验收情况反馈来看,相当部分码头存在趸船未拖离泊位、货物未运离堆场、装卸设备简单就地搁置的问题,全市有近6成码头初步验收不达标,其中西塞山区未达到考核验收要求的码头泊位有15个,阳新未达到考核验收要求的码头泊位58个。全市还有6个泊位未启动拆除。

二是拆除的设施设备及堆场货物难以处置。全市自行拆除的趸船等码头设施、设备一半以上堆放在原处,有的砂石码头皮带机仅仅是从构架上拆卸到地面,有的趸船从原码头向上或者向下位移几个船位,货场的货物也大多堆放在原地。特别是一些集中停放的趸船等机械设备,虽有人看管,落实了安全措施,但随着汛期的来临,极有可能出现走锚、漂移等安全隐患。

三是一些码头业主仍存在侥幸心理。在2005年、2013年前两轮码头整治中,我市也拆除了十几家码头,几个月后,但这些码头以搬迁堆场存货为由恢复了生产,并且规模越来越大。所以在这一轮整治过程中,部分码头业主还存在观望的现象,表面态度积极、工作配合,但实存幻想,特别是一些投资大的非法码头表面上启动了拆除,实际上盼再度恢复生产。

四是维稳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目前未达到拆除验收标准的主要是一些投资额大、码头工人较多的非法码头,下一步随着严格执行验收标准,加快设备处置力度,非法码头业主恢复生产的幻想被打破,各种矛盾诉求会集中出现,也将面临巨大的维稳压力。

三、几点建议

要按标准期限全面完成我市非法码头整治工作任务,既要一鼓作气、决战到底,同时要注意解决整治工作出现的各种困难,化解各类矛盾。

一是加快码头设施设备的处置这次码头整治,全市拆除的趸船、吊机、皮带机等共有130台套。设备处置关系到码头整治效果、关系到码头业主稳定,必须加快进行。建议采取如下方案处理:1、提出时间要求,要求业主对码头设备设施自行处理,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2、借鉴外地做法,由县区采取评估回购集中拍卖,市政府根据各县区的具体情况,给与奖励和补偿;3、政府出让岸线资源,挂牌拍卖,将拍卖所得对趸船等设施进行回购或拆解补偿。

二是严格执行验收标准坚持码头拆除标准是阻隔非法码头再度反弹的防火墙,既是迎接国家、省码头整治验收的需要,也是完成码头整治目标任务的重要保障。近期推行的水上趸船及装卸设备拖离码头作业区,陆域水域设备、设施、建筑物撤除,码头货物堆放清除干净等初步验收标准是码头整治工作的考核底线,县区政府要不折不扣对照初步验收三条标准完成码头拆除验收工作,对近期验收不达标的码头要尽快按照市整治办的要求整改到位。

三是积极化解各类矛盾,保持社会稳定。码头整治不仅是一个法治建设问题,同时还是一个事关社会稳定的政治问题。码头整治工作牵涉面广,历史情况复杂。市及县区政府既要因势利导,在整治过程中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铁心抓整治,彻底关停非法码头,同时要在从业人员技能培训,转移就业,解决生活困难,化解债务纠纷等放面做工作,及时解决码头业主生活困难,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四是做好规范提升工作。为了巩固整治成果,结合港口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加强对长江港口岸线利用和港口功能规划布局研究。在规范提升方面,可在棋盘洲港区以下区域,结合出口矿石和进口砂的运输需求,尝试岸线有偿使用办法,建设3-5个砂石集散中心。建议采取三种方案:1、分别选点,分个招标,确定投资人;2、分别选点,统一招标,确定一个投资人;3、政府特许经营,确定投资人。在岸线修复方面,建议市政府指定发改、水利或交通部门负责,编制长江岸线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分区分步分期实施。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管控措施和资源有效利用。在监管措施上, 建议由交通牵头,组织水利、公安、城管、规划、国土、环保、林业、海事等部门组成的综合执法大队,实施长江干线巡查常态化。加强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地方政府相互之间的协调沟通,落实属地政府和部门的管理责任,发现问题,露头就打。同时,以属地为主,加强现场管控,及时处置违法行为。在岸线资源利用上,建立由政府主导,发展改革委牵头,交通运输、国土资源、水利、环保、城市规划、长江海事、港航、堤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的长江岸线资源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称联席会议),负责岸线使用的初步审查和报批,协调解决有关长江岸线资源开发利用的重大问题,形成岸线使用管理的协作机制,统一管控岸线资源。在规划控制方面,坚持“科学规划、生态优先、合理布局、管控结合、综合利用、集约开发”的原则,在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总体规划下,加强港口规划与城市规划、各专门规划的衔接,实现规划整体合一确保港口规划的实施,整合岸线资源、约束开发强度,保留环境容量,促进临江、临港产业升级转型,为实现我市生态立市、产业强市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石。

  六是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目前,市码头整治办公室会同县区对工作经费和码头设施设备处置等必须的经费进行了统一测算,建议对这些必要的支出按照分灶吃饭的原则分级列入财政预算,并尽快落实到位,以保证非法码头整治后期设备处置的尽快开展。(市长江沿线码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